焦点提醒:为强化水产品质量清静羁系手艺支持,规范水产品质量清静快速检测要领使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现向有关单位果真征集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要领立项建议。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清静法》第三十六条划定“接纳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认定的快速检测要领举行农产品质量清静监视抽查检测”。为强化水产品质量清静羁系手艺支持,规范水产品质量清静快速检测要领使用,我局现向有关单位果真征集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要领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水产品质量清静一样平常羁系中应用普遍的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要领。
二、报送要求
请报送单位认真填写《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要领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报送的快速检测要领应有调研数据和事情基础, 项目认真人具有负挑水产品质量清静检测要领或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事情履历的,可优先思量。报送单位应对所提供质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
请报送单位将填好的《申请书》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刻录至光盘中,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于2021年8月31日前一并寄送至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报送质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为准。
三、其他事项
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凭证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要领和起草单位。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实时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方法: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电话:010-68677557, 通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邮政编码:100141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养殖处电话:010-59192930
附件: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要领立项申请书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治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