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实验室生物清静情形视察事情的通知(食药监科私函〔2014〕60号
宣布日期2020-06-16 浏览 169655 次
【宣布单位】 国家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
【宣布文号】 食药监科私函〔2014〕60号
【宣布日期】 2014-06-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中国食物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周全掌握系统内磨练检测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清静基础情形,切实增强对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运动、菌毒种珍藏与提供的羁系,凭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清静治理条例》,我司组织开展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实验室生物清静情形视察事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工具
食物药品羁系系统内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等运动的地市级及以上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
二、视察方法
本次视察接纳网络在线填报方法,填报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至7月23日。请相关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登陆“天下食药监磨练检测机构信息直报系统”填写《实验室生物清静信息情形报送表》,账户和密码可加入“信息报送系统在线支持”QQ群(群号为281442025)举行盘问,直报系统网址为:http://211.160.76.91/login.aspx。
三、视察内容
主要包括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实验运动的食物药品磨练检测机构的生物清静组织治理基本信息,以及机构内各生物清静实验室的病原微生物使用情形、认证认可及备案情形、职员情形、修建情形、生物清静仪器装备配备情形等详细信息。以上信息均按填报时间阻止前的实时数据举行填报。
四、组织实验
(一)本次视察委托中国食物药品检定研究院信息中心认真详细实验和数据汇总、统计、剖析事情,并在数据报送历程中提供手艺支持。
(二)请各省级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认真配合开展视察事情,组织本省系统内相关磨练检测机构如实填报数据,并做好用户核对、数据审核与上报事情。请于7月31日前完成报送。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 要高度重视本次视察事情,通过视察摸清底数,掌握实验室生物清静基本情形。
(二)请各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做好统筹协调,增强催促指导,确保准确实时上报数据。
(三)各填报单位要确保填报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可靠。
(四)填报表分为两个部分,机构基本信息部分由磨练机构统一填写;实验室详细信息部分凭证机构内设生物清静实验室数目,每个生物清静实验室填写一份信息表。
(五)视察历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实时与我司或中检院信息中心联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总局科技标准司联系人:许慧雯,曹晨光(010-55602456带传真, 010-55601638);
中检院信息中心联系人:胡 康(010-67095762,67015256传真),hukang@nifdc.org.cn。
国家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