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卫生康健委关于印发《广西食物清静企业标准备案治理步伐》的通知(桂卫食物发〔2021〕4号)
宣布日期2021-07-15 浏览 135723 次
各市卫生康健委,自治区卫生监视所,各食物生产企业:
《广西食物清静企业标准备案治理步伐》已经2021年5月6日自治区卫生康健委2021年第5次主任聚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康健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广西食物清静企业标准备案治理步伐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食物清静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事情,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清静法》及着实施条例等有关划定,团结我区现实,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广西区域内食物生产企业(简称“企业”)制订食物清静指标严于食物清静国家标准或者广西食物清静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报自治区卫生康健委备案。
第三条 企业标准备案是指自治区卫生康健委将企业标准中食物清静相关内容质料举行挂号、存档、果真、备查的历程。
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名称、编号、适用规模、术语和界说、食物清静项目及其指标值和磨练要领等。
企业是食物清静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清静性、真实性、正当性认真。
第四条 企业标准备案实验备案前公示,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文本及体例说明在自治区卫生康健委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事情日。
第五条 企业标准备案应提交下列质料:
(一)备案挂号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两份);
其中企业标准编号由企业自行体例,编号名堂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四位年号)。
(三)标准体例说明(其中应包括企业标准严于食物清静国家标准或者广西地方标准的说明,公示情形及反响意见接纳情形的说明);
(四)食物生产允许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除提供上述质料外,企业标准涉及新食物质料的,还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康健行政部分通告证实质料;涉及保健食物的,还应当提供保健食物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相关质料。
以上质料均需盖企业公章,标准文本加盖骑缝章。
第六条 企业提交的备案质料齐全并切合划定要求的,自治区卫生康健委在收到备案质料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完成备案,在企业标准文本首页标注备案号,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以便存档备查。
已完成备案的企业标准可在自治区卫生康健委网站免费查阅、下载。
加盖备案章的企业标准文本及备案号仅批注企业标准已完成备案,不作为包管企业食物产品清静的依据。
企业标准备案号的编排名堂为:45(四位顺序号)S-(四位年月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号。
(一)企业标准违反食物清静执法、规则划定的;
(二)企业标准与食物清静国家标准、广西食物清静地方标准有冲突的;
(三)备案质料保存弄虚作假的;
(四)企业自动申请注销企业标准备案的;
(五)经修订的原企业标准;
(六)有用期满后未在划按期内治理延续备案的。
属于第(一)至第(三)项的应见告当事人注销的理由。
第八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用期为五年。
有用期满需要延续备案的,在备案有用期满1个月条件交企业标准备案延续挂号表和新的标准文本治理延续备案。
修订后的企业标准应当按本步伐要求举行备案前公示,提交本步伐第五条划定的质料重新备案。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均可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举行监视,对企业标准中保存违反执律例则、食物清静标准及弄虚作假的行为,由自治区卫生康健委注销备案号,并向相关部分及社会转达。
第十条 本步伐自2021年7月2日起施行。
本步伐实验前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用期内继续有用。
附件
上述备案的食物清静内容与食物清静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冲突的,该备案自动废止。企业更新标准备案后,原备案自行废止。
上述备案的食物清静内容与食物清静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冲突的,该备案自动废止。企业更新标准备案后,原备案自行废止。
日期:2021-07-08
文章摘自:食物同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