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妄想》的通知
宣布日期2021-04-12 浏览 123640 次
焦点提醒: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安排,增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视治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清静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康健养殖,凭证《渔业法》《农产品质量清静法》《兽药治理条例》等执律例则划定,农业农村部制订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妄想》。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妄想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生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天下水产手艺推广总站,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安排,增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视治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清静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康健养殖,凭证《渔业法》《农产品质量清静法》《兽药治理条例》等执律例则划定,我部制订了《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妄想》。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源:食物同伴网